? ? 一名90后男子在网吧捡到一把摩托车钥匙后竟伙同两名朋友将车子盗走,最终三人都锒铛入狱。日前,mobile48-365365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富文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;被告人黄超裕、吉得明犯盗窃罪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,并各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。
? ? 2017年5月18日晚,被告人黄富文、黄超裕、吉得明经密谋后,持被告人黄富文当晚在贵港市港北区一家网吧捡到的1把摩托车钥匙,到网吧门口找到该钥匙对应的摩托车,由被告人黄超裕拍打摩托车确认没有报警器响后,被告人黄超裕和吉得明用钥匙打开摩托车车锁,被告人黄富文见开得锁后用扫把捅歪网吧门口的摄像头,之后由黄超裕将朱某上述白色飞肯牌二轮摩托车(价值人民币5000元)开走。案发后,被告人黄超裕主动驾驶上述盗得的摩托车向公安机关投案,公安人员已将上述被盗摩托车收缴并发还朱某。
? ? 法院认为,被告人黄富文、黄超裕、吉得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他们的行为已触犯刑律,构成盗窃罪。在盗窃的共同犯罪中,三被告人分工合作,互相配合,积极实施盗窃行为,均起主要作用,是主犯,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。被告人黄超裕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是自首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被告人黄富文、吉得明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,且当庭自愿认罪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据此,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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