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
首页>法学园地>业务研讨>正文
关注离婚案件 重调解促和谐
作者:陈韵妃 发布时间:2010年07月08日 16:35 文章出处:港北区人民法院

?????针对离婚案件逐年增多,调解结案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实际,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离婚调解工作,采取积极有效调解方法解决纠纷,做到案结事了,尽量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。今年上半年,该院共受理离婚案件190件,审结132件,其中调解54件,撤诉31件。

????该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,通过心理疏导扫清调解障碍;通过情理感化提高调解成效,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婚姻纠纷当事人主动和解。对于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案件,充分调动各方力量,找准双方矛盾集中点,精心疏导耐心规劝,力促和好;对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破裂的案件,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理性友好的安排好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等问题。同时,注重引导社区以及当事人亲朋共同参与案件调解,与法官优势互补,形成调解合力,逐步消减当事人的对立情绪,避免矛盾激化,促使矛盾双方重新和好;通过坚持做好回访工作,尤其是调解和好的案件,即可以使当事人更加珍惜夫妻感情和调解成果,也有利于法官从中总结审判经验、教训,更好地把握离婚案件的特点,进一步做好审判工作。

第1页??共1页

上一条:非婚生子女是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?

版权所有,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
Copyright ©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.
浏览本网站推荐您使用IE 7及以上浏览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