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 ? 来宾市一女子表面上是一名桑拿中心服务员,暗地里却协助组织卖淫,结果触犯刑律被判刑。日前,mobile48-365365以协助组织卖淫罪,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
? ? 女子黄某于2017年4月13日应聘到贵港市港北区一家酒店3楼桑拿中心当服务员。在工作期间,黄某明知该桑拿中心从事卖淫活动,仍为该桑拿中心提供招聘卖淫女、接待嫖客、为嫖客介绍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以及带卖淫女进房间等帮助行为。2017年7月26日0时许,公安机关根据举报,在该酒店3楼桑拿中心查获从事卖淫嫖娼违法活动的卖淫女黄某某、达某、罗某某、张某某、蒋某某、熊某及嫖娼人员赵某某、陈某福、陈某任、韦某某、覃某某、陶某某等人,并当场扣押现金人民币3919元。
? ? 港北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黄某协助组织他人卖淫,其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。被告人黄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对于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919元,依法应予没收,上缴国库。鉴于被告人黄某有悔罪表现,没有再犯罪的危险,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,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。根据被告人黄某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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